几根带钉子的木棍突然从天而降令人大惊失色这一幕发生在景德镇市珠山区一小区3月26日下午欧阳某将4根带着钉子的木棍从5楼的阳台扔下所幸当时小区内正聊天的群众躲避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现场一辆宝马车前挡风玻璃损毁严重
近日,这起案件经景德镇市珠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欧阳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据悉,这也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之后,景德镇市首例适用高空抛物罪罪名审理,并判处刑罚的案件。
3月26日15时许,被告人欧阳某将4根带着钉子的木棍从5楼的阳台扔下,砸到楼下停放的宝马车上,导致该车前挡风玻璃、引擎盖受损,车辆损失13420元。
据欧阳某交代,中午正困乏欲午休时,因楼下居民聊天声音太吵,一时气愤,就从自家阳台顺势拿起几根木棍从防盗窗内向外砸了下去。后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欧阳某自愿认罪认罚,且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依法判处被告人欧阳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内容来源:遂川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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