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
为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尽快建立人群免疫屏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加强全县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向您提出如下倡议: 一、接种新冠疫苗是阻断疫情传播最经济、最有效的防控手段,为了保护自身和家人健康,请主动配合政府尽快接种疫苗。根据国家和省、市接种工作安排,凡年满12岁及以上(户籍不限)且无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疫苗。 二、9月底前,请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年满18岁以上人员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及年满12-17岁人员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携带好户口本或身份证前往我县就近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剂次接种;已接种第一剂次的人员要在10月底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 三、为避免因接种疫苗不及时而带来出行和工作不便,特别提醒无禁忌症而尚未接种疫苗的居民朋友,尽快接种,共同形成免疫屏障,保障您和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医疗机构、药店、养老福利机构、车站、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书店、网吧、影院和加油站、银行、保险、通信、供水(电、气)营业网点等公共场所将继续实行“二码联查”。请广大居民朋友主动配合上述公共场所查验新冠疫苗接种和信息登记,未接种的尽快完成接种。 四、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展销、培训、会议、宗教、娱乐演出等聚集性活动。各类公共服务和经营企业原则上安排已接种新冠疫苗的员工从事直接面对消费者的服务岗位。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广大居民在接种新冠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公筷制”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内容来源:遂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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