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遂川警方侦办的省督“2019-37”运输毒品案进行终审宣判,犯罪嫌疑人谭某生、明某宾被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二十万元;犯罪嫌疑人明某生、梁某奇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十五万元;犯罪嫌疑人邓某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没收个人财产八万元。 2019年8月,遂川县公安局在研判线索时发现,谭某生、明某宾等人涉嫌贩卖毒品。鉴于案情重大,该局迅速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经过秘密侦查,专案组民警初步掌了该贩毒团伙的作案规律和团伙结构,并逐步摸清谭某生等人轨迹。 2019年8月18日,民警获悉嫌疑人明某宾等人已前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运输毒品的信息后,遂川警方决定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抓捕收网。8月24日10时许,遂川警方在云南省罗平县收费站将运输毒品的犯罪嫌疑人明某宾等三人拦截抓获,当场缴获毒品(麻古)毛重23公斤。同时,另一路民警在赣州警方的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谭某生、邓某芳抓获。 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鼓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毒品社会危害,遂川县禁毒办依据江西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西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一)缴获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数量分别以海洛因、麻黄碱为基准进行折算。(二)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缴获毒品10克以下,奖励300元;缴获10克以上50克以下,奖励500元;缴获50克以上500克以下,奖励1000元;缴获500克以上1千克以下,奖励2000元;缴获1千克以上10千克以下,奖励2万元;缴获10千克以上20千克以下,奖励5万元;缴获20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奖励10万元;缴获50千克以上100千克以下,奖励20万元;缴获100千克以上视情奖励不少于20万元。(三)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缴获易制毒化学品1千克以下,奖励500元;缴获1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奖励1000元;缴获5千克以上25千克以下,奖励2000元;缴获25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奖励5000元;缴获50千克以上100千克以下,奖励2万元;缴获100千克以上300千克以下,奖励5万元;缴获300千克以上500千克以下,奖励10万元;缴获500千克以上1吨以下,奖励20万元;缴获1吨以上视情奖励不少于20万元。(四)举报制毒工厂的,每查处一家,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毒品及制毒前体、配剂数量等情况,奖励2万元至20万元。(五)举报制毒物品、制毒设备等其他制毒线索破获制毒案件的,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制毒物品、设备等情况,奖励1万元至10万元。(六)举报重大涉毒犯罪嫌疑人的,抓获公安部(省公安厅)悬赏通缉毒贩,按照悬赏金额奖励;抓获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库中毒贩,按照公安部追逃奖励办法奖励。(七)举报吸食毒品人员的,查获1人行政处罚的,奖励500元,查获3名以上不满5名的,奖励3000元;査获5名以上不满10名的,奖励1万元;查获10名以上的,奖励2万元。(八)举报容留吸毒、贩毒人员的,每抓获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奖励2000元。(九)举报正在非法种植罂粟或大麻的,1亩以下每案奖励1000元;1亩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元;举报发现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毒品原植物种子50克以上或罌粟幼苗5千株以上、大麻种子50千克或大麻幼苗5万株以上的,奖励1000元人民币;经举报人提供线索,公安机关抓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嫌疑人的,每抓获1人奖励2000元。(十)对符合多项奖励的同一举报,合计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十一)举报其他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的,根据査证情况在上述奖励幅度内视情予以奖励。(十二)举报人或其所提供的举报信息在特别重大毒品案件侦办中,发挥重要作用或作出特殊贡献的,最高奖励30万元。1.拨打110或直接到遂川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当地派出所举报;2.进入“遂川公安”微信公众号单击“便民咨询”进行留言;3.来信举报地址:江西省遂川县公安局禁毒大队,邮编:343900内容来源:遂川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