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结合各职位实际报考人数及考分情况,现将2021年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本次遴选考试,A卷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5分,B卷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比例及入闱人员名单
根据公告要求,同一职位遴选人数1-2人的,面试比例为1:5;同一职位遴选人数3人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4。笔试降低开考比例职位的面试比例统一为1:3。资格审查后,因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不低于1:3。低于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面试具体入闱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面试时间
面试由遴选单位自行组织,具体时间以各单位通知为准。入闱面试人员务必确保《报名登记表》上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到考生导致考生错过面试或相关通知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资格审查
(一)面试前,遴选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入闱面试人员要在遴选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并按照遴选单位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一般包括:
1.身份证;
2.报名期间上传的《报名登记表》原件;
3.近两年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左右);
4.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
6.公务员(参公)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7.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者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递补人员由遴选单位通知考生,并在面试前一天由遴选单位在网上公示。
(三)因考生临时弃考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面试比例的,该职位继续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所在考场同一考官组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入考察对象。若考生当天所在考场同一考官组面试人员仅1人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仅有1人时,是否确定为拟遴选人员由遴选单位决定。
(四)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遴选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取消考生遴选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招考公告中注明要加试的职位,加试时间由遴选单位另行通知。
(二)面试人员着装应整洁、得体,不得穿戴能反映个人身份标志的服装、配饰等。面试过程中,面试人员不得泄露姓名、准考证号、所在单位等个人关键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三)遴选人员在遴选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并签名确认后任何一个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遴选的,由遴选单位报省委组织部备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省直单位公开遴选。
(四)工作业绩报告应注重写实,如实汇报本人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和思想政治表现,并列举阅读的一些书目;着重介绍本人组织或参与完成的重要工作、取得的主要成就和业绩,以及该业绩对单位工作或社会发展的作用;可简要介绍个人获奖情况,并结合工作经历简单进行自我评价。个人廉洁证明由单位纪检部门在考察环节另行出具,不需在工作业绩报告中体现。考察期间,工作业绩报告将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遴选考生务必认真对待。
附件:2021年江西省省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