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可自愿选择到受理点现场领取或通过邮政寄递方式领取居民身份证。
(一)选择到受理点现场领取:自申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本人携带领证回执到受理点,现场核验证件信息、比对指纹信息,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委托亲属代为领取的,代领人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领证回执,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二)选择邮政寄递方式领取:选择邮政寄递的证件自申领之日30个工作日送达。
通过亲属代领或邮政寄递方式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在收到证件三十个工作日内,到受理公安机关或户籍地公安机关核验证件信息,比对指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