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川县公安局泉江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在网络平台公然侮辱他人的案件,对违法人张某做出行政处罚。
2020年12月,家住遂川县泉江镇的女子张某和刘某因为个人矛盾产生积怨,恰好张某是个抖音“资深”玩家,拥有众多粉丝和关注。张某为泄私愤,用刘某的照片进行编辑,再配上自己录制的语音,将两段短视频在自己的两个抖音号上发布。视频中,张某用方言公然辱骂刘某,编造事实、恶意中伤,两段视频的时长分别为19秒和22秒,视频的点击量瞬间达到3.3万次。
刘某在看到张某发的抖音视频后,立即向遂川县公安局泉江派出所报警。2021年1月6日,遂川县公安局泉江派出所依法对违法人张某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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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一字一句都不可逾越法律的底线,在倡导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每一个人对自己的网络言论也要承担必要的责任。不讲原则,没有底线,在网络上肆意对他人进行侮辱和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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